10月16日至17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在武汉召开。
“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不是有与无的问题,而是扫得深不深入、挖得彻不彻底、治得有没有效的问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在会上说,目前,为期三年的专项斗争仅开展了9个月,要坚决克服松劲懈怠情绪,研究制定好阶段性的“施工图”,有计划、有步骤地掀起一波又一波攻势,开展一轮又一轮治理。
而且,他还表示,经过前一阶段工作,浮在面上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下一步需要触及隐藏更深的黑恶势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下一步该怎么做?关键阶段有哪些具体部署?
这次高规格的推进会可以回答这些疑问。
四位副国级“坐镇”
说会议高规格,首先,是有4位副国级领导“坐镇”。
在推进会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最高检检察长张军四位领导做了发言。
除此之外,司法部部长傅政华,中央组织部副部长齐玉,中央纪委常委、国家监委委员凌激也都发表了讲话。
郭声琨是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赵克志、周强、张军、齐玉都是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同时,主持会议的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也是副组长。
在推进会上,湖北、广东、山东、河南、山西、吉林六省作了交流发言。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和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厅(局)长、司法厅(局)长,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负责同志,省扫黑办主任参加会议。
蒋超良在交流发言中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我们把专项斗争作为强化“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工程,坚持以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层层压实责任,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广泛动员发动群众参与,坚持边扫、边治、边建,全省扫黑除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我们将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持续发力、再添举措、扩大战果,把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会议提出要实现“十个新突破”
围绕三年为期的工作目标,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坚持依法严惩与源头治理结合,坚持扫黑与打击“保护伞”同步,抓住突出问题,奋力攻坚克难,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实现新突破,取得党和人民满意的新成就。
01、进一步学习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提升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行动上实现新突破。
——要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推进专项斗争,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专项斗争的特殊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工作紧迫感,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成果,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厚望。
——要以更强的政治担当推进专项斗争,充分认识同黑恶势力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深切体会人民群众对黑恶势力既恨又怕、盼望彻底铲除的迫切心情,以一往无前、攻坚克难的决心和勇气,拿出决胜的精神状态和雷霆的实际行动,同黑恶势力斗争到底,以实际行动许党许国、为民惠民。
——要以更大的政治责任推进专项斗争,地方和部门特别是市、县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带头研究具体工作,加强重点问题督查督办,切实形成深入开展专项斗争的强大合力。
02、进一步总结经验教训,在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长效化上实现新突破。
——要优化部署,自觉根据专项斗争形势发展,研究制定好阶段性的“施工图”,确保每个阶段都有主攻方向、重点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掀起一波又一波攻势,开展一轮又一轮治理,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胜利。
——要深化打击,切实做好“啃硬骨头”的思想和工作准备,不间断地持续发力,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着力攻克一批新的黑恶势力。要着眼于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打深打透,通过创新完善侦查手段,采取依法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和行政处罚等办法,务必铲除黑恶势力关系网络、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要固化机制,围绕打、防、管、建,系统梳理提炼专项斗争中探索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运行。
03、进一步研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动向,在增强靶向性、掌握主动权上实现新突破。
——要增强发现问题的功力,敏锐感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动向,有针对性地搜集研判线索,深入发现、准确把握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的具体表现,确保心中有底、心中有数。
——要提高分类施策的能力,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那些新情况较多、工作起色不大的地区和领域,分类别制定新战法、作出新部署,提出符合实际、切合犯罪特点的管用招数,确保有的放矢、精准施策。要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以专项斗争为牵引,着力解决淫秽、赌博、吸毒、传销、拐卖等违法犯罪问题。
——要形成综合打击的合力,政法机关和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努力构建联动融合的工作格局,确保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发现在早、打击在小、治理在先。
04、进一步完善深挖彻查“保护伞”工作机制,在除恶务尽上实现新突破。
——要完善线索核查机制,加强对涉及“保护伞”线索核查的统筹协调,建立完善统一受理、分类核查、相关成员单位共同负责的线索核查机制,决不放过每一条有价值的线索。要严格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坚决避免因举报人信息泄露而使其受到打击报复的情况发生。
——要完善联点包案机制,紧盯上级交办、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重点案件,做到对背后“保护伞”、“关系网”没查清的不放过,对背后腐败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对失职渎职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
——要完善政法机关内部清理机制,在查办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过程中,各级政法机关要敢于“刀刃向内”,一旦发现政法干警参与其中或充当“保护伞”的,立即将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坚决将害群之马清除出去。对政法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导致黑恶势力长期盘踞一方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05、进一步运用组织化政策措施,在排除干扰阻力、攻克重大复杂案件上实现新突破。
——要健全领导干部交流制度,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但专项斗争进展不大的地方,要加大政法领导干部交流力度,真正把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领导干部选派到关键岗位上来。
——要创新重大案件办理机制,防止各种不正当因素的干扰。
——要健全鼓励干警担当作为的政策导向,激励干警更加积极主动开展专项斗争。要根据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实际,加强分类考核,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同时,要坚决维护扫黑除恶干警的正当权益,努力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06、进一步加强专业化建设,在提升执法办案能力上实现新突破。
——要强化办案力量整合,组建起诉、审判专业团队,落实中央有关部门已经下达的公安机关打黑专业队专项编制、人员,为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提供专业化支撑。
——要强化重大案件办理,推动侦查与起诉、审判有效衔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要借鉴一些地方的做法,组建扫黑除恶法律政策专家人才库,加强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办案指导和案件评查工作。
——要强化信息技术运用,善于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手段,通过建立数据库、分析模型,将违法犯罪案件信息、违法犯罪人员信息、重点行业领域管理信息等进行碰撞比对,从中发现蛛丝马迹,引领精准打击。
07、进一步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在提高法治化水平上实现新突破。
——要加强法律政策研究,针对涉黑涉恶案件证据标准、恶势力违法犯罪认定、涉案财产处置等问题,中央政法单位要研究出台更加明确细化、操作性强的司法解释、指导意见。各地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就打击“套路贷”、“软暴力”等问题,因地制宜地出台地方性指导意见。
——要加强案例指导工作,由全国扫黑办牵头,以已经查处的新类型涉黑涉恶案例为重点,编印执法办案指导手册,分批推出指导性案例,为基层依法精准办案提供参考。
——要加强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打得有力、打得精准。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推动依法办案、规范办案,确保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08、进一步推进源头治理,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上实现新突破。
——要深化行业日常监管,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领域,相关部门要在会同公安机关依法打击的同时,进一步健全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行业管理漏洞通报整改等制度,完善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等日常性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日常监管能力水平。
——要深化基层组织建设,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创新为契机,借鉴一些地方“一案一整改”的经验,在打掉黑恶势力的同时同步派出工作组,加强综合整治工作,改善基层治理,增强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要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建立完善候选人联审机制,坚决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挡在门外。对已经完成换届的村“两委”班子,要组织开展“回头看”。
09、进一步加强督导,在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更大实效上实现新突破。
——要建立督导工作机制。要深入总结中央第一轮督导的经验做法,完善督导工作规范化、模块化样本,为后续督导工作提供借鉴,力争明年上半年实现中央督导工作全覆盖。
——要建立督导问题整改机制。被督导地区要对照整改问题清单和问责清单,做好督导“后半篇文章”,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各督导组对发现的问题,要紧盯不放、一督到底,推动扎实整改、逐一销账,真正把督导成果转化为深入推进专项斗争的实际成效。对一些问题反复的重点地区,要适时开展督导“回头看”,巩固好督导成果。
——要建立督导专员制度。要聘请一批政治坚定、敢于碰硬、工作能力强的同志担任扫黑除恶督导专员,与中央督导组进驻督导相结合,开展专项督导、机动督导。
10、进一步创新宣传发动社会参与机制,在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上实现新突破。
——要大力表彰专项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大力讴歌扫黑除恶干警的艰辛付出、流血牺牲,进一步弘扬主旋律、唱响正气歌、传播正能量。
——要大力宣传专项斗争取得的重大进展,进一步表明党和政府“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的坚强决心,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
——要大力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斗争,对群众举报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要做到“件件有回音”,以保护和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要探索让群众来评价专项斗争成效的措施方法,确保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