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记者从洪湖警方获悉:洪湖市滨湖办事处一名男子付某有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的违法犯罪行为,为逃避打击竟逃之夭夭,近日,付某和毒友又在洪湖城区某宾馆吸毒时被洪湖市公安局滨湖派出所逮个正着。
10月14日上午10时许,该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洪湖城区三桥附近某宾馆有两名男子吸毒。该所民警闻风而动,跟踪追迹,经过两个多小时蹲守,终于将两名男子抓获,经尿液检测,结果均呈阳性。在铁证事实面前,两名毒友对吸食毒品麻果和冰毒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民警审讯获悉:2017年7月6日违法行为人付某(男,46岁,洪湖滨湖某渔场人)因吸毒被洪湖市公安滨湖派出所治安拘留。民警经调查取证得知违法行为人付某有容留他人吸毒行为,于2017年7月19日对其由治安拘留转刑事拘留,因犯罪嫌疑人付某患有三级高血压,不宜羁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由该所负责执行。监视居住期满后,洪湖市检察院、法院多次传讯其到案接受调查,但犯罪嫌疑人付某竟外逃,迟不到案。目前,犯罪嫌疑人付某被依法刑事拘留,违法行为人夏某依法被行政拘留,此案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