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荆州市图书馆发出一则《图书催还启事》,希望因各种原因延期归还图书的读者,于今年12月31日前将所借图书归还,并不计算超期滞纳金。
自市图书馆新馆搬迁以来,已对外发放图书证1.5万张,广大的读者群能尽享图书馆带来的文化资源,但借阅背后产生的借书逾期不还等情况给市民合理共享公共资源带来损害。
荆州市图书馆三馆(市图书馆、市少儿图书分馆、市古城图书分馆)书籍借阅时间一般为30天,目前都存在着书籍逾期未还的情况,据市图书馆数据库系统显示,逾期时间最长的达14年之久。
荆州市图书馆副馆长陈生平介绍,在超期未还的图书中,有部分书籍归还时间应为2017年底,当时正处于新馆搬迁,确实为广大读者归还书籍带来不便,但还有些未归还的书籍甚至上溯到2004年三馆合并前后。面对这些欠书,市图书馆工作人员向读者发短信“温馨提醒”、打电话催书等,但收效甚微。目前,为方便读者还书,市图书馆已建立起“通借通还”机制,无论在曾在哪一家图书馆借阅的书籍,三馆都可以归还。
据了解,为提升市民素质,建设诚信社会,市图书馆已将借书纳入诚信系统,2019年1月1日起,市图书馆将按照《公共图书馆法》规定,对借出图书超期不还行为收取滞纳金,情节严重者上报纳入图书馆信誉缺失黑名单。读者一旦失信,不但不能正常享受公共资源服务,还要为损害公共资源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