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是劣质消防产品,却贪图便宜、心存侥幸,结果既要受罚,还要更换,真是得不偿失……”11月12日,湖北荆州开发区一小区因使用安装了不合格的防火窗和消防电气控制柜,消防监督部门依法对两家销售安装单位分别处以5万元的罚款。
据悉,荆州市消防支队在对荆州开发区某小区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小区套内避难房间使用的防火窗防火材料填充不密实,耐火性能不达标,另外消防泵房使用的消防电气控制柜结构部件与检验报告不一致,影响使用功能,现场判定为不合格消防设施。
荆州市消防支队专家介绍说:“防火窗、消防电气控制柜的质量问题将会导致先天性的火灾隐患,影响建筑整体防火安全性能,如果发生火灾将会造成不可估量损失,后果严重的还将威胁到人的生命安全。”后经查实,在该小区销售并安装防火窗和消防电气控制柜的单位,是荆州洪湖市新滩工业园区某公司和辽宁沈阳某电气暖通公司。两家公司接到荆州市消防支队传唤后积极主动的配合调查,并且对本单位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承认使用了不合格消防产品、降低消防施工质量,也彻底认识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带来的法律责任。
荆州市消防支队调查取证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两家销售安装单位分别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两家单位负责人表示接受消防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今后会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积极整改,再也不会销售和安装不合格消防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