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副局长孙永红21日表示,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扎实有序推进,预计在12月底率先取消江苏和山东之间、四川和重庆之间两组试点省份共15个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届时,车辆在省界处不再需要停车交费,可以直接通行,在高速公路出口一次性交纳通行费。
年底率先取消15个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
孙永红表示,今年5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推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决策部署后,交通运输部迅速贯彻落实,组织各方面力量协同推进,按照“试点先行、稳妥有序”的原则,确定了试点省份,印发了试点技术方案、工程实施方案、测试方案及关键技术要求,部省两级全力开展系统建设及改造工作。
孙永红指出,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扎实有序推进。预计在12月底率先取消江苏和山东之间、四川和重庆之间两组试点省份共15个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具备条件的正线收费设施将全部拆除。个别收费站因施工条件等原因限制暂不具备拆除条件的,将实行抬杆放行,在后续工作中逐步拆除。届时,车辆在省界处不再需要停车交费,可以直接通行,在高速公路出口一次性交纳通行费。
孙永红提到,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认真总结苏鲁和川渝两组试点省份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方案,指导各地深入开展第二批试点工作,并适时推广,为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优化营商环境作出新的贡献。
新建一二级公路不得收费
12月20日,交通运输部就备受关注的收费公路“一法两条例”公开征求意见。《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高了收费公路设置门槛,规定今后新建收费公路必须达到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新建一、二级公路和独立桥梁、隧道不得收费。同时,明确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确定因素,建立差异化收费、收费标准动态评估调整机制。
目前,《公路法修正案(草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农村公路条例(征求意见稿)》已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公布。征求意见期限为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