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前教育阶段资助
资助项目: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普惠性幼儿园在籍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优先享受资助)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不低于1000元。
申请流程:
第一步:提交申请。秋季开学后,由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向幼儿园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
第二步:评审、公示上报。幼儿园组织评审并将受助幼儿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每学年秋季学期评定一次,春季学期根据在园儿童及家庭经济变动情况进行必要调整和评定。
第三步:发放。经认定后,生活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受助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银行卡中。
二、义务教育阶段资助
1.免费教科书和免学杂费
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发放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教科书),免除学杂费。
资助对象: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学生。
2.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所有特教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特教生每年1250元。
申请流程:
第一步:提交申请。秋季开学后,学生本人或家长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向学校提出申请。
第二步:评审、公示。学校组织评审并在校内公示,每学年秋季学期评定一次,春季进行个别调整和评定。
第三步:发放。经认定后,生活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资助学生或监护人银行卡中。
三、普通高中教育资助
1.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平均2000元(具体标准根据受助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别确定为每生每年1500元、2000元、3000元三档标准)。
申请流程:
第一步:提交申请。学生向学校提交申请及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步:评审、公示。学校组织评定并将受助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
第三步:办卡、发放。资助资金通过资助卡直接发放到受助学生。
2.免学费
资助对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资助标准:免除学费。
申请流程:
第一步:提交录取名册。高中招生工作结束后,教育部门将学生录取名册送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
第二步:比对。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比对名单后确定资助对象。
第三步:免学费。高中学校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免学费。
四、中等职业教育资助
1.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西地区”(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县市区)农村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申请流程:
第一步:提交申请。新学期开学15日内,学生向学校提交申请及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步:评审、公示上报。学校对学生申请材料组织初审后,报主管部门审批,学校将受助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
第三步:办法、发放。助学金直接发放到资助卡中,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到相关银行激活资助卡,方可取款。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定。
2.免学费
资助对象:一、二、三年级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地级以上城市新远城区的学生,以及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部分艺术类专业除外)。
资助标准:免除学费。
申请流程:
第一步:提交申请。新学年开学15日内,学生向学校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步:评审、公示上报。学校对学生申报材料组织初审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
第三步:审批。报主管部门审批。
五、高等教育阶段资助(入学前)
1.大学新生资助
政策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优先)。
资助标准:考入省内高校500元、省外1000元路费资助。
申请流程:凭录取通知书原件,直接向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或毕业高中学校提出申请。
2.生源地助学贷款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
资助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贷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贷12000元。
申请流程:
第一步:学生申请。导出申请表,加盖贫困资格认定公章,建档立卡学生、续贷学生、已通过预申请的学生均无需加盖公章。
第二步:合同签订。新贷学生须与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办理;续贷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即可办理。
第三步:录入回执。回执录取截止时间为申请当年的10月10日。
第四步:贷款发放。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支付宝账户,学费部分直接扣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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