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荆州市委人才办《荆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做好人才服务工作,解决引进人才住房困难,根据《公安县人才公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首批人才公寓配租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概况
本次配租房源位于公安县斗源堤原种场207国道北侧,利达公馆小区内第17#、18#楼(电梯房),共150套(其中40套用于我县招商引资建设期企业的高管周转,由县招商局负责制定具体办法并实施),初装修并配备相应生活设施,可以拎包入住。
二、申请对象
2016年1月1日以来引进到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各类人才。申请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
三、申报条件、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第1项所述条件,同时具备下列2、3项任一条件即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
1.在我县斗湖堤城区无住房(包括私房、公房)。
2.在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入选省、市、县人才计划的特聘专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本科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职称的技术人才;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
3.其他有发明专利或在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获一等以上奖励等有特殊贡献的优秀人才,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申报程序
1.申请人依据申请条件,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材料;
2.采取“一门受理、一站式服务”办理。即:以用人单位为主体到县人社局申请,县委人才办组织相关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申请资格,符合条件的按程序报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
3.对符合资格条件对象名单面向社会公示七天,无异议后列为分配候选对象。
(三)申报材料
1.人才公寓租用申请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
3.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专利证明、聘用合同(文件)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纳税复印件;
5.本人及家属在斗湖堤城区内无自有住房的承诺说明;
6.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四、分配方式
1.人才公寓公租房采取分层级与抽签相结合的方式。即经申报审核后,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和入选省、市、县人才计划的特聘专家优先配租;再由“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本科毕业生、专业技术人才(副高以上职称人才、高级技能人才)集中抽签分配。
2.当供给小于需求时,采用差额抽签方式配租,抽取到轮候号的对象进入轮候数据库,有腾退房源时按轮候排名号依次配租。
3.当供给大于需求时,剩余房源留置,后期零散申报对象按申报时间顺序依次配租。
五、受理时间
2019年1月17日至1月2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材料提交地址: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716—5240013。
六、配租原则
根据人才层级分批次按照摇号顺序依次选房,房源选完即止。有对应房源未选或选定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配租申请。
七、租赁期限
人才公寓签订租期为2年,期间每年对承租对象的入住资格审验一次。承租人租住满2年后原则上不得再续租。特殊情况需续租,须由承租人及所在单位提前一个月向县委人才办提出申请,经审查通过后再行续租,续租原则上仅限1次,时长仅限1年。
八、租金标准
租金参考县内公租房标准,按县发改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九、有关事项
1.用人单位对申请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将依据《公安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理。
2.鉴于本批配租的房源有限,若未能满足申请人配租需求,敬请谅解。若本次配租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将另行分配。
3.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相关信息或通知,及时办理申请提交、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
(申请表可登陆公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下载)
中共公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