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代全(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向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代全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代全在担任襄樊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期间,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退休4年后主动投案自首
据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2018年8月30日通报: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代全、武汉市纪委监委第七审查调查室副主任(正处级)钟鸿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先后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目前省纪委监委已组织武汉等地纪委监委进行审查调查。
2月1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的文章《观察 | 宽严相济治病救人 精准处置自动投案人员》披露了王代全投案之后的故事。
上述文章透露,主任王代全向省纪委监委自动投案后,省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妥善处理监察体制改革后全省第一例省管干部自动投案案件,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听取汇报,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审定调查工作方案,详细部署对王代全第一次讯问谈话,确保办案工作顺利推进。
王代全自动投案后,湖北省纪委监委考虑到其身患冠心病、糖尿病、高血压等严重疾病,没有采取留置措施,将讯问放在襄阳市监委办案点,并协调当地医疗机构做好救护准备,安排其亲属陪同接送,充分体现了组织的人文关怀。
受到人文关怀的王代全在交代问题时又企图“避重就轻”“以小搏大”。
上述文章介绍,王代全向湖北省纪委监委投案时交代了自己收受他人30万元的问题,但省纪委监委深入调查,发现他还存在违反组织纪律,涉嫌收受其他贿赂及滥用职权、造成土地出让金巨额损失等问题。
2019年1月初,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称:日前,经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报中共湖北省委批准,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代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湖北省纪委监委指出,经查,王代全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职工录用、调动等工作中,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违规处理公务,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涉嫌滥用职权罪。
湖北省纪委监委认为,王代全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观念,目无法纪,把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并涉嫌职务犯罪。鉴于王代全投案自首,应依法从轻处理。
王代全简历:
王代全,男,汉族,1954年9月出生,湖北保康人,1975年5月入党,1975年11月参加工作,湖北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1975年11月至1986年8月历任保康县过渡湾公社党委宣传委员,过渡湾区党委副书记、区长;
1986年8月至1991年9月历任保康县寺坪镇党委书记、县农委副主任;
1991年9月至2002年1月历任保康县副县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副书记;
2002年1月,任襄阳区委副书记;
2002年2月,任襄阳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3年11月,任襄阳区委书记、区长;
2004年1月,任襄阳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7年3月,任襄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2年1月,任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14年10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