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拿气枪不当枪”
随着网购渠道越来越发达,很多物品都能在网上买到,公安县一名90后的小伙子抱着好玩的心态,在网上购买气枪、铅弹及配件后,被判处刑罚。
2013年以来,陈某通过网络先后购买气枪2支、311发气枪铅弹及气枪配件若干,然后自己组装,想实现儿时的“持枪梦”。
2019年2月27日,民警依法对陈某位于公安县孟家溪镇某村的家中进行检查,查获并扣押疑似气枪2支、疑似气枪铅弹311发、钢珠弹90发、枪管外套一个、枪管两根、消声器一个、衡压阀一个、瞄准镜一个、打气筒一个、气枪配件若干。后经鉴定,陈某家中查获的2支疑似气枪足以达到以气体为动力枪支的认定标准,疑似枪弹311发可以认定为气枪弹。
2019年3月4日,陈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公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违反枪支管理法规,非法持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两支,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其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经社区矫正机构审前社会调查,陈某适宜社区矫正,可以适用缓刑。遂判决陈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查获的枪支和配件等违禁物品予以没收,由公安县公安局依法处理。
法官提醒
我国对枪支实行严格管制,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枪支,陈某因新鲜和一时痛快,铤而走险,网购枪支和配件,自己组装,给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社会治安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最终也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