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4日从民政部获悉,日前已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对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提出17条具体措施,其中明确要求到2022年社区100%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为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意见提出要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行动计划,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地确保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老旧小区通过政府回购、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足养老设施,到2022年100%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2020年底前对所有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给予最急需的适老化改造;2022年底前培养培训200万名养老护理员、10万名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
意见还要求,到2022年,力争所有街道至少建有一个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有条件的乡镇也要积极建设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每个县至少建有一所以农村特困失能、残疾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层面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