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交通运输局
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明确荆州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计价营运范围的通告
为适应城市建设发展,进一步规范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利益,更好地满足旅客及市民出行需求,经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明确荆州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计价营运范围和规范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当前荆州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计价营运范围明确为:东至荆州开发区上海大道,西至引江济汉渠,北边在原范围基础上增加纪南文旅区建成区,南抵长江和规划铁路下河线。
二、规范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巡游出租汽车计价营运范围内驾驶员必须打表经营,计价收费;超过计价营运范围,实行承租双方议价经营;对违反规定者,将严格按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市场监督总局有关规定进行依法处理。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市交通运输局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