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
在黄山脚下的马鞍山村月亮湖畔
一条栩栩如生的草把龙
在黄山头女子龙队队员们的舞动下
随着锣鼓声
上下翻腾、左右飞舞
“公安草把龙“于2013年被公安县人民政府批准为公安县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在即将编撰出版的《珍遗璀璨》公安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集锦一书中,就包含有公安县的县级非遗项目“公安草把龙”。
现场编扎
为了让非遗文化在时代的变迁中得到传承,当天,公安县文化和旅游局邀请有多年编扎“草把龙”经验的梁绍林师傅,手把手教授学员,讲授各部位扎制技艺的重点及注意事项。
公安草把龙
公安草把龙灯始于明末清初,其核心区域在公安县黄山头、南平一带。草把龙的制作取材以稻草为主,先用稻草辫成龙形,有头有尾,9节、11节不等。龙头龙身龙尾都用彩布、彩带装装饰一新。舞草把龙,一般是7-16岁的青少年,由舞龙的成人作引导,按照舞龙传统套路,如“拜祖师”“穿三门”“单圈打场”“拜四方”“黄龙盘柱”等进行表演。舞龙时,有公安锣鼓助威,节奏或快或慢,套路随之变换。
每逢春节或遭遇瘟疫流行,民间便有舞草把龙的活动,寓意祈求平安,新春贺岁,驱除邪魔。草把龙具有显著的民俗特征,内含民舞和民乐的艺术成份,具有较高的民俗价值和艺术表演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