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服务再升级!洪湖市人民法院积极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

2019-12-27 14:45  

把最好的场所、最优的服务、最佳的途径提供给群众,这是洪湖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为民承诺。

今年,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两个一站式”)工作目标,打造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

对标新要求,洪湖市人民法院优化诉讼服务、对接诉源治理,积极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该院依托诉讼服务中心,搭建多元解纷平台,推行诉前调解、分调裁审等工作机制,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精准、高效的诉讼服务和解纷渠道,着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机制重构:多元解纷“嵌入”诉讼服务

近日,拿到离婚调解书,徐某心中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原本以为起诉离婚需要几个月时间,通过诉前调解,不到1个月“就把问题解决了”。这是洪湖市人民法院构建诉讼服务+多元解纷为民新模式的一个缩影。

今年来,对标“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解纷、一站式服务”的要求,洪湖市人民法院以诉讼服务中心再升级为抓手,设施再完善、服务再延伸、功能再优化,努力为群众提供一次通办、一站解纷的诉讼服务。

在洪湖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记者看到,600平方米的中心被划分为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相对独立的两大功能区域。在诉讼服务区,除了设置有诉前调解、登记立案、综合服务等开放式窗口,还有查询机、扫描仪、打印机等自助服务和外网电脑、手机充电等便民服务、设施。多元解纷区域则设置多个调解室,引导来访群众通过人民调解、律师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升级的不仅有诉讼服务设施环境,洪湖市人民法院还对“一站解纷争”机制、流程进行再造。对部分家事、相邻、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物业、借款及买卖合同等情节简单、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商事纠纷进行诉前分流,通过调解实现快速解纷。

接待来访群众时,导诉员会主动向起诉民商事纠纷的当事人介绍诉前调解、化解纠纷途径。

如果群众同意,将引导到诉前调解窗口进入非诉解纷程序;如果群众不同意,或者诉前调解不成功的,将引导其进行登记立案,进入诉讼程序。

“我们将除庭审以外的所有调解集约到诉讼服务中心,按照自愿、合法原则,为当事人提供精准、高效的多种解决纠纷渠道。”洪湖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较过去传统的诉讼调解为主体,法院扩展构建了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委托调解、联合调解等多方位调解机制,实行纠纷诉前调解、非诉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立案后委托调解的多元解纷模式,努力实现一站解纷争。

服务扩容:人民调解员“上线”解纷平台

相较于普通诉讼程序6 个月的审理期限,诉前调解能大大减轻当事人时间上的诉累。

今年11月13日,在诉前调解窗口,拿到了调解书的段某为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点赞。从走进诉讼服务中心到领取调解书,用了不到10天时间,如此高效的解纷节奏远远出乎他的意料。

2015年元旦,段某与某贸易公司签订了钢材供需合同,接下来的一个半月时间,他向对方陆续供应了2700 余吨钢材,总价值880 余万元。结算后,该公司尚欠段某货款770万元。

今年10月底,段某拿着诉状来到洪湖市人民法院,要求该公司支付一直拖欠的货款。听从导诉员引导,段某选择先走诉前调解程序。

来到诉前调解窗口,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段某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选择了新堤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姚宏盛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员迅速介入,了解情况。

贸易公司不是不愿意支付货款,而是流动资金周转出现困难,但负责人表示,岁末年初正在积极回笼资金。抓住这一关键,人民调解员耐心说理、释法,很快,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在2020 年2 月28 日之前,优先用与其他两个公司的770 万债权作为清偿资金,还清欠段某的770万元货款。人民调解员第一时间提交确认调解协议的申请,洪湖市人民法院当即进行司法确认。

如何为群众提供精准、高效的多种解决纠纷方案?除了以法官为主导的立案调解、诉中调解外,洪湖市人民法院积极引入各类调解人员,健全非诉程序衔接机制,畅通联络对接渠道,为诉前多元解纷提供司法保障。今年7月,洪湖市人民法院与洪湖市司法局出台了《关于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意见》,保障诉调对接工作顺畅运行。

在力量组织上,继成立洪湖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和新堤街道调解委员会等专业人民调解组织之后,从社区村居党员干部、行业骨干中选聘了一批调解能手,做到乡镇有调解委员会、村村有人民调解员,实现纠纷就地排查、就地化解。

在搭建平台上,将诉前调解工作室和律师工作室入驻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员和律师实行定期值班制度。

在程序衔接上,一方面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与司法部门法律服务中心直接对接,针对纠纷类别、案情,统一由法律服务中心指派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另一方面,借助人民法院调解网络平台,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员“上线”,进一步加快诉前调解周转。

“线下依托诉讼服务中心,线上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群众提供纠纷调解、司法确认等诉前服务,规范和保障纠纷在源头化解,这也是我们推动诉源治理实质化的积极作为。”洪湖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立案便捷:跨域立案免了异地奔波

“没想到在洪湖就能起诉外地的案子,直接去开庭,不用两地奔波。”日前,收到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发来的立案成功的短信通知,家住洪湖城区的张某为洪湖市人民法院开通跨域立案服务点赞,直呼“至少少跑了200多公里”,减轻了诉累。

几年前,张某将10余万元借给家住黄石港区的朋友,直到超过约定还款时间,对方也未能还钱。近日,张某来到洪湖市人民法院咨询起诉事宜。

“按照以前的立案要求,原告提起民事诉讼需要到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而开通跨域立案服务,就免去了群众异地奔波,直抵‘开庭’。”立案庭庭长杨圣雄说。

洪湖市人民法院作为该案的协作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张某提交的立案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通过“移动微法院”申请跨域立案,推送至该案的管辖法院——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经管辖法院审查,该案符合受理条件,予以审核通过。从提交申请到审查材料、受理此案,整个跨域立案工作仅用时十多分钟便全部完成。

开通跨域立案是继实施网上立案之后,洪湖市人民法院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不断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要求,全力推进从案件“立不立”向立案服务“好不好”跨越的最新为民举措。

为了让群众更方便地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洪湖市人民法院不仅积极落实专岗专人办理负责的要求,还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相关流程标识,开辟自助服务专区,添置外网电脑、高速扫描仪、彩色打印机等设备。“我们要求做到,作为协作法院,要当场受理、一次办结;作为管辖法院,要第一时间、最短时间审查,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杨圣雄说。

网上立案、跨域立案,不变的是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护,拓展的是立案渠道,提升的是服务品质,赢得的是群众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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