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江陵县公开招聘33名大学生村干部助理。
该县组织部要求,报考人员应具备4个条件,即拥护党的领导,能够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热爱农村工作,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奉献精神,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对于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表现优秀的退伍军人、无职党员、志愿者经所在村(社区)党组织推荐,乡镇党委审核同意的,可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同时,涉黑、违纪、违法等6类人员不得报名。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后,待遇参照2018年大学生村干部助理标准发放。试用期间待遇按照聘用后标准的80%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