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首批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7日正式公布,122家企业位列其中。全市将对上榜第一批疫情防控、重污染天气及日常监督执法等三项正面清单的122家企业进行差异化管控,优化日常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方式,对生态环境守法企业进行正面激励措施。
在荆州市首批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中,包含疫情防控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48家,主要是疫情防控中急需的医疗卫生企业、物资生产企业,实行时间截至疫情结束后的第六个月;重污染天气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28家,主要是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重点领域企业、重大工程项目、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实行时间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日常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46家,实行时间为发布之日起一年。正面清单将动态调整,每年更新一次。
对编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和项目,市生态环境部门将减少或免除现场执法检查,纳入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运用污染源智能监控系统及遥感、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能监控和大数据分析等非现场执法方式进行监管。
“减少”现场执法频次,市生态环境部门同时对正面清单上的企业和项目“加上”保障措施。对建立健全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做到有需要有服务,无需要不干扰。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对编入重污染天气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内的企业或项目不停产、不限产、不检查、不打扰,保障企业正常生产、项目正常运转。当编入正面清单的企业或项目环境违法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可不予处罚,督促其尽快整改,对因疫情影响而未按时完成整改的,可酌情延长整改期限,并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对存在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和环境公共利益、有主观恶意的偷排偷放行为、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以及严重污染环境、构成污染环境罪的,荆州市将通过生态环境监督执法与司法的联动,加大惩处力度,并将相关违法信息纳入全省环境信用评价平台。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http://sthjj.jingzhou.gov.cn)已正式发布荆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公告,市民可登陆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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