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上午9时,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荆州区纪委、监委组织全区征地拆迁系统50余名公职人员参加庭审旁听。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4月,被告人黄某某、易某某、毕某某成为荆州市荆州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项目部第二征收组成员,2017年6月至2018年底,三被告人利用职务之便,从房屋面积测算和架空层、隔热层的认定及提高装修补偿标准等方面,为多名被征迁户谋取利益,收受其钱财。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某某、易某某、毕某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19年 9月16日,荆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因发现三名被告人有遗漏罪行应一并起诉和审理,于2020年3月30日追加起诉。
庭审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审判环节,整个过程持续两个多小时,严肃规范,秩序井然,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量刑问题均充分发表了意见。庭审中,三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合议庭将根据庭审情况及查明的事实、证据,对该案择期宣判。
旁听庭审“零距离”,警示教育“面对面”。此次庭审通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旁听的公职人员现场接受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以真实的案例为公职人员敲响警钟,使之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增强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通讯员:林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