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区人民法院多措并举 创建节约型机关

2020-10-15 16:40   荆州区人民法院  

近年来,荆州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创建节约型机关”的工作部署,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具体要求,积极探索节能降耗、精细管理的“绿色办公”新模式,大力倡导勤俭节约,有效开展节能工作,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压实责任

成立院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成员、工会主席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的上传下达、工作落实和材料整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不定期对机关节能、节水、节电及节约办公用品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干警在工作中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

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取得实效

制定《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方案》,建立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台账,明确节能减耗目标,细化各庭室工作职责。健全节能减耗制度体系,明确规定水电管理、中央空调管理、车辆管理、办公用品配备、采购、领取等办法,建立科学的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全面统计机关水、电、办公经费、公务用车燃油等消耗数据,定期总结分析全院能源消耗情况,切实堵塞资源浪费的漏洞,强化对全院节能工作的管理。

服务审判执行,落实“三化”要求


办案信息化。提升法院信息化水平。充分运用“智慧法院”成果,加大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力度,不断完善智慧服务、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管理,以信息化带动节约型法院建设。

办公无纸化。推行网络无纸化绿色办公,及时更新内网办公系统;规范办公用品领用登记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办公用品保管、分发,提倡“按需领取、节约使用”;限制低值易耗办公用品的使用,鼓励废旧办公用品循环利用,注重节约办公用品,打印材料时双面用纸,设立纸张回收箱,重复利用公文袋,减少使用纸杯。

水电节能化。严格执行能源资源规范管理制度,抓好水电节能,杜绝“水、电、气、油”的浪费。每天由专人对供水管道进行检查维护,杜绝“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严格控制空调使用温度,夏季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得高于20摄氏度,下班时所有耗能设备一律关闭;白天充分利用自然光,夜间坚持人走灯灭,杜绝“白昼灯”“长明灯”;全院警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实行单车核算制度,每月对警车行驶里程、油耗、维修保养费用进行核算,定点定车跟踪加油、维修保养,外地加油限车号、限油品,杜绝现金加油,防止油耗漏洞。

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节能氛围


采取会议传达、发放倡议书、张贴节能标识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资源节约氛围,教育引导干警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有效利用和节约司法资源,创建节约型法院。

利用全院干警大会、部门会议、支部学习等形式,组织全院干警学习《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建设节约型机关重要意义和必要性。

在政务公告栏、食堂张贴爱粮节粮倡议书,在办公楼走廊、电梯间等公共场所张贴节能宣传标语,在公共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教育引导干警自觉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一滴油,将节约意识逐步变为干警的自觉行动,增强广大干警节约资源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形成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良好风尚,树立节约型机关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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