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后一逃了之?荆州民警顺藤摸瓜揪出肇事者

2020-12-19 16:11  

造成了交通事故就必须承担责任,不能一走了之,今年8月,在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二大队辖区内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目前,即将进入对当事人的追刑阶段。

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二大队事故中队副中队长胡涛介绍,当天凌晨3点多,他们接到报警,称中山路原老邮局路段有人好像被撞了,躺在地上,地面上还有血迹。

民警迅速出动,到现场看到一名50岁左右的妇女躺在地上,表情非常痛苦,救护车随即将伤者送到荆州二医救治。

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二大队事故中队副中队长胡涛说,从医院了解得知,伤者的骨盆、耻骨、坐骨骨折,而右桡骨开放性骨折,没有生命危险,但是伤情还是比较重。

经过找伤者问询,她并不知道自己是被什么车所撞,民警通过查询现场视频,看到了事发经过。

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二大队事故中队副中队长胡涛介绍,当时伤者由西向东行走,肇事人骑着摩托车由东向西行驶,直接将伤者撞飞。

撞人后,肇事者逃逸,民警再次仔细排查附近监控视频。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中山路的一条小巷内,民警发现一个年轻人推着一辆摩托车进入,没一会儿,这名年轻人又沿路返回,此时没有了摩托车,这一不寻常的举动引起了办案民警的怀疑。顺着其行驶轨迹,民警在便河东路与中山路路口一个小卖铺外的监控,再次看到了这名年轻人。

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二大队事故中队副中队长胡涛说,通过监控,他们看到这名年轻人与一名穿着附近某酒吧工作服的工作人员,有过两次短暂的交流,他们判断这名嫌疑人与这名酒吧工作人员认识。

顺藤摸瓜,民警找到了这名酒吧工作人员,他表示,当晚和他交流的人嫌疑人李某某也在附近一家酒吧打零工。

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二大队事故中队副中队长胡涛说,通过走访,警方找到了当事人李某某,李某某承认了肇事的事实。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才17岁,当晚下班后,骑着一辆无牌的摩托车回家,速度较快,一时撞上了正在步行的伤者刘某某,由于比较害怕便逃逸了。据李某某本人交代,当时他的手机因没电自动关机了,后来将摩托车藏好后,还找路人借手机拨打急救电话,可最终还是没有勇气报警,承认自己肇事的事实。

荆州市公安局交管局二大队事故中队副中队长胡涛称,在这起事故中,李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且出现事故后逃逸导致一人重伤,涉嫌交通肇事罪,警方将依法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记者 彭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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