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最新通知,1月12日(下周二)起,湖北省所有A级旅游景区和文化场馆将全面实行分时预约!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在全省A级旅游景区和文化场馆全面实行分时预约制度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文化和旅游局:
为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旅游景区、文化场馆实行“限量、预约、错峰”开放管理的有关部署和要求,湖北省文旅场所分时预约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预约平台”)将于2021年1月12日上线运行,现将在全省A级旅游景区和文化场馆全面实行分时预约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预约平台统一管理。各A级旅游景区和文化场馆可通过省预约平台或自建的预约平台进行预约管理。2021年1月12日同步上线的“游湖北”APP“文旅预约”板块和“游湖北”微信小程序将设立省预约平台主入口,各A级旅游景区和文化场馆需对照《省预约平台A级旅游景区和文化场馆预约管理操作指南》(见附件1),熟悉省预约平台的操作使用,并于1月10日前在省预约平台管理后台完善基本信息,按照限量、错峰要求,合理设置预约库存和场次信息;同时使用自建预约平台等预约渠道的A级旅游景区和文化场馆,要做好各在用预约平台与省预约平台的数据对接工作,以便整合预约数据管理,更加科学有效的实施监管。
二、加强分时预约宣传引导。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多途径广泛宣传倡导预约旅游,引导市民、游客错峰出行,要加强旅游景区和文化场馆预约渠道宣传,优化游客预约体验,提高大众对预约制度的认可度和接受度,培养公众预约旅游习惯。各A级旅游景区和文化场馆要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现场提示等方式宣传分时预约制度,提示游客可在“游湖北”APP“文旅预约”板块或“游湖北”微信小程序上进行预约,并在广场、入口等服务区域公示《省预约平台游客线.上预约入园操作指南》(见附件2),方便市民、游客预约入园。
三、加强分时预约制度落实。分时预约既是文旅场所流量管控的重要关口,也是实现错峰游览的重要手段。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加快推动A级旅游景区和文化场馆实行分时预约制度,通过实施“能约尽约”,让分时预约制度成为A级旅游景区和文化场馆开放管理的刚性要求和常态化管理手段。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及各A级旅游景区和文化场馆要充分发挥预约平台管理作用,开展常态化监测,对旅游景区和文化场馆最大承载量实施动态调整,特别要高度关注关键节点、敏感区域的瞬时最大承载量,对可能发生人员聚集的旅游景区或文化场馆进行有效预判,提前做好风险提示,并通过调整预约库存和可预约时段等措施及时对客流实施更加精准的引导和调整。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2021年1月9日
如何预约景区需要哪些步骤有哪些注意事项?一起来看看
省预约平台游客线上预约入园操作指南
1、进入平台
游客通过各应用市场搜索“游湖北”下载APP或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或通过微信搜索“游湖北”小程序,进入预约界面。首页有市一级的宣传图片及基本介绍,点击对应市州图片或者“进入预约”按钮进入景区(含文化场馆,下同)列表。
2、选择景区
进入首页,若后台配置了公告,则会显示当前公告信息,若没有配置,则直接显示景区列表,按景区地区、景区级别进行筛选,或直接搜索景区名称。点击“立即预约”进行预约。
3、景区预约
1.选择预约日期和时间段。点击“立即预约”。
2.填写姓名、手机号、个人证件类型、个人证件信息并点击“提交预约信息”,完成预约。
3.如需带小孩或者老人则选择“是”后录入老人或者小孩的个人信息后,完成预约。
4.在预约界面有景区基本信息介绍,视频宣传或者图片宣传界面,点击景区地址可以导航,点击攻略或者景区热点可查看对应攻略和热点,同时提供点评功能。
5.在“我的”部分,分别有“我的预约”(可查看预约详情),“我的评价”(可查看评价过的景区和评价),“我的订单”(可查看已经选购的景区名单)。
4、预约核销
1.免费景区
游客在入园前出示预约码,景区工作人员使用小程序对预约码进行核销后入园。
2.收费景区
游客在预约成功后需购票,入园前先由景区工作人员使用小程序对预约码进行核销,再根据景区工作人员提示,核销门票后入园。
5、团队游客
对于旅行社团队游客,无需在小程序进行预约,只需旅行社登录管理端账号录入游客、预约景区的相关信息即可,请旅行社联系平台管理员配置旅行社账号。旅行社游客录入分为“导入”和“单个添加”:“导入”的时候确认景区场次时间、上传游客信息进行批量导入(管理端后台附有导入模板);“单个添加”需一一添加游客基本信息。入园时按照景区对旅行社团队游客原有的核销方式进行核销。
实行分时预约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大家出门寻找诗与远方,随着假期的到来,大家出游的同时,也千万千万要注意安全!
公共、娱乐场所、景区
遵守“75%”容量
2020年12月28日,湖北省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通知,就即将到来的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进行部署。
加强群众生活消费公共场所管理。商超、餐饮单位、宾馆饭店、农贸市场、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和影剧院等重点场所,严格落实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等个人防护措施。
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座位数的75%,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
对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节日祈福、庙会灯会等各类活动进行分类管理、严格审批,要求控制人流,防止过度聚集,划设进出通道,做好体温监测和应急处置准备。暂不审批马拉松等人员密集型活动,暂缓新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对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活动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