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跨境赌博犯罪行为,同时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给涉赌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制定《关于敦促跨境赌博相关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并于5日正式发布。
通告内容包括:
关于适用对象。通告针对的是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关联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关于自首时限及政策。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前,犯罪嫌疑人向公检法机关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属于自首,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依法免除处罚。
关于自动投案情形认定。犯罪嫌疑人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函、电话、电报、电子邮件等方式投案,本人随后到案的,视为自动投案;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关于立功情形及政策。犯罪嫌疑人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或者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关于拒不自首惩处措施。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严惩,绝不姑息。
关于涉赌犯罪举报。鼓励个人和有关组织积极举报在逃犯罪嫌疑人,动员、规劝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对举报人及其他有关证人,司法机关将依法予以保护。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部国际合作局局长廖进荣表示,联合发布通告,既充分表明了依法严厉打击跨境赌博犯罪的坚定决心,同时又希望向仍在从事跨境赌博的犯罪嫌疑人讲清楚政策,最大限度地挽救失足人员。无论是什么原因走上了这条违法犯罪的道路,只有悬崖勒马才是唯一的出路。希望涉赌犯罪嫌疑人认清形势,珍惜机会,悬崖勒马,痛改前非,尽早开启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