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日,一则“19.9元拍写真”的套路,引发网友关注。
据上海高院微信公众号消息,两名在校大学生看到广告中19.9元“白菜价”拍写真,却在拍摄中被层层“加码”,消费一路升级至2.6万元。
近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
19.9元拍写真?
两名大学生花了2万多!
2019年12月,上海两名在校大学生小敏和小萱在抖音上看到嫣遇摄影公司的广告,称只要19.9元就可以体验古装摄影,于是报名参加。到店后,店员不断推荐升级他们家的套餐,两人遂与影楼签订了一份1100元的定单协议。
在拍摄和后续选片中,架不住店员的推销:升级服装、化妆用品、加选照片、升级高价相册等,两人先后签订了1588元和24000元的“补充协议”。
由于付不出高额费用,店员现场引导两人开通花呗、分期乐等网贷服务进行借钱消费,最终支付了大部分费用,剩余5900元未能支付。
离店后,小敏和小萱联系选片师,多次提出删减照片、减少费用,都被对方以各种缘由拒绝。
法院判决:返还大学生1.86万元
2021年2月2日,上海虹口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法庭上,小敏和小萱称,影楼的行为显然侵犯了自己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而且2019年至今,影楼被消费者投诉到虹口区消保委的案件高达40余件,足以证明其存在诸多不规范经营之处。遂请求法院解除双方签订的所有合同,影楼退还已支付的合同价款2万余元,合同余款5900元不再支付。
对此影楼辩称,公司经营规范,所有套餐都是消费者自主选择,属于正常的销售行为,与消费者订立的合同合法有效,应受到法律保护,如若解除协议,消费者应承担合同约定总金额的90%的违约责任。
上海虹口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当事人之间应为承揽合同关系,小敏和小萱为定作人,影楼为承揽人。按照《合同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综合案件事实,小敏和小萱享有对系争系列协议的任意解除权,有权向影楼提出解除合同。
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法院依法判决,双方签订的1100元定单协议和2.4万元补充协议依法解除;影楼返还小敏和小萱1.86万元;驳回小敏和小萱的其他诉请。
多家影楼19.9元拍写真?套路曝光......
记者搜索发现,打着“19.9元拍写真”旗号的影楼不在少数。
不少网友也分享出自己的切身经历↓
对此,有媒体亲身体验后,揭露“低价摄影”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