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荆州报道:今年7月以来,市纪委在全市部署开展了“一桌餐”、违规发放工会福利、私车公养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现将其中6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江陵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工会主席丁昌焕违规发放工会福利等问题。
2017年5月,丁昌焕在江陵县总工会组织的趣味运动会活动中,违规同意利用工会经费按每人500元标准为全体27名干部职工购买运动服装,开支13500元,实际只有12名干部职工参加了运动会活动。2017年,丁昌焕违规同意用行政经费列支工会福利经费12893元,其中从“公用经费”中列支国庆、中秋慰问物资经费9200元,从“项目经费”中列支物资经费93元,从“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经费”中列支电影票经费3600元。2018年9月,丁昌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监利县实验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易贤智违规发放工会福利问题。
2017年9月,易贤智同意以校工会举办全民健身活动的名义,违规给教职员工购买跑鞋157双,开支74833元。2018年7月,易贤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荆州市国土资源局沙市分局乡镇国土资源所联合党支部委员、岑河国土资源所所长贺文林,原副所长朱远久,乡镇国土资源所联合党支部书记、关沮国土资源所长余洋,副所长熊焰等人私车公养问题。
2014年4月至2018年9月,贺文林用公务加油卡为个人私车加油15次共计3258.01元;朱远久用公务加油卡为个人私车加油15次共计3763.93元;余洋用公务加油卡为个人私车加油15次共计2674.79元;熊焰用公务加油卡为个人私车加油5次共计942.67元。市国土资源局沙市分局后勤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刘显斌履职不力,未对公务加油卡使用进行严格审核监督,导致贺文林、朱远久、余洋、熊焰等4人违规用公务加油卡给私车加油,刘显斌对此负有监管责任。2018年10月,贺文林、余洋、熊焰、刘显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朱远久因在留党察看两年处分期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四、松滋市水利局小南海泵站党支部书记、站长杨社春私车公养问题。
2016年3月,杨社春安排泵站报账员张泉,以机组维修用油名义购买4张公务加油卡共计11000元,实际用于泵站公车、杨社春及其他人员私车加油。此外,杨社春、张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2018年5月,杨社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泉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五、江陵县沙岗镇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江杰,镇机关干部朱达明私车公养问题。
2017年3月至12月,江杰对公车及燃油费使用监管不严,默许朱达明将公车油卡内的5000元燃油费用于冲抵租车费用。朱达明还擅自做主,采取同样方式,违规使用公车油卡内的9000元燃油费冲抵租车费用,并为自己私车加油6000元。2018年10月,江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朱达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六、石首市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党支部书记、负责人刘光辉,副经理戴宗胜私车公养问题。
2017年1月至8月,刘光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3次报销个人私车费用共计7000元问题。戴宗胜履职不力,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刘光辉违规报销私车费用,戴宗胜对此负有监管责任。2018年10月,刘光辉、戴宗胜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通报的6起典型问题,有的违规利用工会经费超标准发放职工福利,有的私车公养、违规报销个人私车费用,这些党员干部心存侥幸,不收手、不收敛,再次表明“四风”问题具有隐蔽性、顽固性、反复性,反弹回潮的压力仍然存在。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用钉钉子的精神,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抓好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纠治“四风”工作,坚持不懈把纠治“四风”工作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要认真总结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年活动,“一桌餐”、违规发放工会福利、私车公养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制度。
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破除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使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为自觉习惯。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和纪律挺在前面,创新监督方式,强化日常监督,充分运用“天眼”、票据系统、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及时发现数据背后的“四风”突出问题。紧盯打“擦边球”、穿“隐身衣”等“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坚持深挖细查、从严处理。对顶风违纪行为坚决“一案三查”、通报曝光,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断释放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中共荆州市纪委
2018年12月20日
(记者:李绪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