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打表、乱涨价、拒载......荆州首批4辆违规经营的士被停业

©原创   2019-02-16 21:06  

春节期间,市运管局客管办受理出租车违规经营投诉56起,今天(16日)上午,市运管局客管办对首批4辆违规经营出租车作出停业离岗学习处理。

春节是出租车市场客流高峰期,出租车拼客、不打表、擅自涨价、拒载等违规经营问题抬头明显。

腊月三十至正月初六,市运管局客管办通过12328举办投诉热线和市长热线,共受理出租车违规经营有关投诉56起,其中,25起投诉涉及出租车拼客不打表违规经营行为,14起投诉涉及议价、拒载和绕道等违规经营行为,另17起属于无理投诉,已与投诉乘客进行沟通解释。

(停业停车学习的4辆出租车)

经初步核实——

2月9日下午,鄂DT9111出租车从荆州开发区明珠公寓到荆州火车站,不打表、议价;

2月9日下午,鄂DT0299出租车从沙市区长港路顺驰太阳城到红门路日光灯厂,拼客、不打表、议价;

2月10日下午,鄂DT0705出租车从荆州火车站到荆州开发区恒隆四季城,议价、拒载;

2月8日中午,鄂DT8817出租车在中心医院,因议价与乘客发生纠纷。

市运管局客管办对这4辆存在违规经营行为的出租车,依据行业自律规定作出停业停车7至15日的处理,对相关车辆集中停放,不得上路运营,组织相关当班驾驶员集中学相关法律法规。

市场监管科科长刘文章表示,除了停业停车外,还将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与乘客发生纠纷的相关出租车驾驶员,还将向公安机关进一步核实处理。

下一步,运管部门将建立出租车红黑名单制度,督促出租车驾驶员自律规范经营,并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加大对出租车路检路查力度,坚决打击出租车违规经营行为。

对违规出租汽车驾驶员,依行业自律规定停业离岗学习7至15天,情节严重者吊销从业资格;对违规经营行为,严格按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给予上限处罚;严格执行“即查即处,从严从重”投诉处理措施,切实维护合法经营者和群众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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