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首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以胡某清、张某平、张某山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高利转贷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胡某清、张某平、张某山纠集刘某、覃某、章某等人“合股”放高利贷。为追索债务,自2014年下半年以来,胡某清、张某平、张某山、刘某、覃某、章某等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实施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在当地造成较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各方争议焦点进行了法庭调查,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陈述,并组织双方对证据进行充分举证、质证,7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该案将择期宣判。